| 課程時間 | 詳閱簡章 | ||||||||||||||||||||||||||||||
| 課程地點 | 詳閱簡章 | ||||||||||||||||||||||||||||||
| 報名資格 | 詳閱簡章 | ||||||||||||||||||||||||||||||
| 報名起迄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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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詢專線 | 2208-2667 | ||||||||||||||||||||||||||||||
| 課程簡介 | 臺北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99年度補助辦理保母人員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招訓字號:北綜字第0990007380號 ◎經費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業安定基金補助辦理 ◎指導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辦理單位:臺北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訓練目標: 1.為培訓有志投入此行業之婦女及勞工取得第二專長。 2.結訓後輔導學員考取保母證照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投入托育工作職場。 ◎課程內容:(計七學分,共126小時)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核心課程」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及法規導論、嬰幼兒發展、親職教育與社會資源運用、托育服務概論及專業倫理、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嬰幼兒健康照護、嬰幼兒照護技術。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親自參與授課。提供訓練器材與場地,集中實習各區技術,透過觀摩與實際操作練習,使受訓學員習得相關技巧,增加托育技能之純熟度。 ◎招生對象與資格條件:【以招收失業民眾參訓為主】 1.性別、學歷:不拘
2.年滿15歲至65歲以下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
3.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4.無不良好及傳染病之失業者,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之失業者。
5.排除二年內已有重複參訓紀錄或尚在訓後九十日內就業輔導期間之學員或無就業意願之參訓者。
◎招訓人數:每班50人【即日起額滿為止】
◎開課班級:
◎報名方式:備齊報名相關證件資料親洽本會辦公室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
◎繳交證件: 1.報名表、受訓學員資料卡【現場填寫或請至本會網站下載】
2.畢業證書影本1份【畢業證書姓名與身分證不同時,須附上戶籍謄本影本】
3.身分證影本2份【正、反面分開影印】
4.兩吋照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電話】
5.完整勞保投保明細表2份【請於開課前2週至勞保局申請,如為影本須勞保局蓋章】
6.請攜帶個人印鑑報名
7.失業及特定身分相關證明文件(請來電洽詢或至本會網站下載)。
◎甄試方式及錄訓標準: 1.甄選方式:有志從事保母工作且欲學習第二專長者,須經筆試、面試、職業性向測驗之方
式了解個人特質與參訓動機,評估其參訓之適宜性與建議。
2.報名民眾「參訓歷史、參訓身分、最近一次失業期間」三項基本分數40%,由本會分別依「TIMS系統參訓歷史資料、報名者繳交證明文件、勞保投保資料」查核後列計分數、筆試20%、面試40%。
3.錄訓方式:
(1)基本資料審查、筆試與口試三項成績須達錄訓標準60分者為合格,依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後,每班正取50名、備取10名。如有甄試同名次者,依報名先後次序,予以錄訓。 (2)確認錄訓者,須簽立就業意願切結書;本會將於開課前寄發開課通知。 ◎訓練費用:全期收費6,636元 ◎繳費方式:親自至工會繳交或自行劃撥,劃撥帳號:19602541,戶名:臺北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請在劃撥單上註明報名班別、姓名、電話,並將劃撥單收據影本填寫報名班別、姓名、電話後傳真至本會)
◎收退費標準: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失業勞工、特定對象之失業者(政府全額補助)
2.一般國民之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職業訓練。
3.前項規定以外取得結業證書之參訓學員,參加保母訓練者,每位補助六千元,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學員中途離訓之退費事宜: 參訓學員繳訓費用,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退訓者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的5%(新臺幣332元);已開班但未達(含)訓練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訓練應退訓練費用的50%(新臺幣3,318元);已逾訓練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申請退費請持收據辦理,若需匯款退費者,需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注意事項: 1.失業者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 2.本訓練課程每學分請假時數不得超過3.5小時、超過者恕不核發結訓證書;訓練期間受訓學員如有提前就業或中途離退訓者,需辦理退訓,且不予核發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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